莱芜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2-04-09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莱芜市2011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莱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书面印发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旭东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莱芜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迎难而上,拼搏进取,综合经济实力增强,三次产业平稳增长,经济结构趋于优化,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1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是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顺利完成。同时,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规模小、综合实力弱、经济结构不合理、城市规划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
    2012年我市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1%,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外贸进出口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节能减排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指标。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安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提出的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符合我市实际,是积极可行的。建议本次会议批准莱芜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莱芜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实现今年的发展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切实做大做强莱芜经济。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大项目建设推进年”和“招商引资攻坚年”活动。继续坚持“工业立市”战略,加快提升传统产业,培植壮大新兴产业,繁荣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发展改革,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步伐。按照适度超前、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的原则,高起点编制规划,提升城市层次和品位。扎实推进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改善城市整体形象。加快以中心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步伐,逐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探索城市管理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成效。
    (三)着力建设“幸福莱芜”,不断提高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强化社会管理体制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平安和谐莱芜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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