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5-10-15浏览次数: 字号:[ ]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进行执法检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磊陪同检查(图为检查官寺市场)。

            10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良主持召开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磊陪同检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及相关部门关于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对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于建成指出,莱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工作力度大,防范成效好,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于建成强调,一是抓好责任落实。要夯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要强化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完善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抓好防范措施落实。要加强多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消防器材与装备,全面增强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抓好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有用、有效、有保障;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业务技术训练和救援演练,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王良对省人大长期以来对莱芜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这次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市进行督导检查,充分体现了对莱芜工作的关心、重视,也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必将对全面提升我市安全发展水平、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围绕贯彻落实好检查组的指导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王良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一法一条例”,全面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以对莱芜发展和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整改落实,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目标,严格跟踪督办,确保逐项整改到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莱期间,检查组还到官寺市场、鲁中矿消防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地实地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市领导朱胜运、王光华、张作平、高发林、王茂祯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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